今天是
  • 无障碍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检务公开>预决算公开

    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预算

    时间:2021-02-25  作者:  新闻来源: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1年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省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预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预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算信息包括管理体制、预算分配政策、预算编制程序等管理制度,以及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 预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财务科室负责本单位所属的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 制定本单位预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 按规定公开本单位的预算信息

    (三) 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                                     门预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四)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公开内容

    第五条 公开内容包括:

    (一) 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 预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公务用车购置数量。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 预算信息公开以本单位门户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第七条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报表应当在部门预算后20日内由本单位门户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 本单位按照《转发财政部关于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辽财预【2016】717号)等有关规定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情况,及时解疑释惑,避免社会公众误解,密切关注工作中反应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

    第二部分 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 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 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四)对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返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五)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检察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机构设置

    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三部分 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1年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592.3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5.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46.71万元。

    (二)支出预算592.3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11.6万元

    2.项目支出180.71万元。

    在支出预算592.31万元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1年预算收支比2020年增加22.51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保险基数增加、晋级晋档,以及上年度结转结余。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8.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62万、水费0.3万、差旅费1万、维修(护)费3.5万、物业管理费21万、工会经费4.5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17万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无政府采购。因为预算额度达不到预算编制要求50万元以上,故无政府采购。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11.4万元,比2020年减少0.5万元,下降4.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11.4万元,比2020年减少0.5万元,下降4.2%),比2020年减少0.5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有两辆车为2019年购置,车况较好。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0年

    2021年

    合计

    11.9

    11.4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

    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公务用车运行费

    11.9

    11.4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2021年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辽财指预2021〕1号文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