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的全市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宣判,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侯某某等3名被告已将13.3万余元的赔偿款全部履行到位,并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赔礼道歉声明。
经查: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期间,侯某某在顾客进其经营的手机店办理业务时,借机操作顾客手机,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取顾客个人信息,并出售给他人牟利。上述信息被多次非法倒卖,众多不特定人员的个人信息遭受侵害,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经过立案调查,履行公告程序,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侯某某等3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侯某某等3名被告在各自获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发布赔礼道歉声明。
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充分举证、释法说理,3名被告均深刻认识到其行为带来的危害,表示一定积极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近年来,围绕个人信息的非法收集、使用、买卖已经形成灰黑产业链,严重侵扰公民生活安宁、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甚至成为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等多种犯罪的源头。此类案件受害群体广泛,个体维权困难,成为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密切关注的社会问题。希望通过本案办理,警示广大群众和相关个人信息处理者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严格遵守收集、处理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也将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依据,立足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筑牢公民个人信息防火墙,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