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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控告申诉工作

    时间:2023-11-08  作者:  新闻来源:第一检察部

    文圣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扎实推进控告申诉工作,妥善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来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枫桥经验”所体现的矛盾化解方法和智慧有助于控告申诉工作达到信访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效果,做到“案结事了人和”,高质效办理每一个司法案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一、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公开听证工作中,提升人民群众感受度、参与度

    公开听证是倾听群众声音,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我院坚持把公开听证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举措,以公开促公平。主动扩大公开听证案件范围,在“应听证尽听证”的基础上,做到“能听证尽听证”,更要积极探索上门听证。我院今年已经对10件信访案件进行听证,实质性化解5件各类刑事、民事争议案件,促成4件刑事申诉案件信访当事人息诉息访。

    我院办理的聂某某刑事申诉案件中,聂某某因琐事被郑某某故意伤害,在法院判决后,聂某某对法院判决不服,向我院进行刑事申诉。在办理过程中,我院发现当事人有精神疾病,且身体行动不便。为了方便当事人,我院采用上门听证方式,联系当事人所在社区提供场地,并由熟悉当事人的社区工作人员陪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进入社区,在社区内举行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设身处地疏导当事人的情绪,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各听证员进行评议并形成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听证意见,同时也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当事人聂某某表示完全听明白了,心里也敞亮了,以后不再进行申诉,息诉息访。

    二、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司法救助工作当中,切实传递纾困解难“检察情”

    我院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司法救助工作开展的全过程,多维联动确定救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被害人及亲属应救尽救,防止其因案致贫返贫。同时,协调会同妇联、民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解决救助“方式单一”问题,多元化联动拓宽救助方式,坚持矛盾“就地化解”。我院深入落实最高检、全国妇联“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将今年办理的救助对象为妇女的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区妇联进行再救助,落实对被救助人的多元化帮扶救助。

    我院办理的李某某刑事申诉案件中,李某某丈夫因刘某某交通肇事致死,李某某对法院判决不服向我院进行刑事申诉。我院在办理过程中发现法院判决刘某某赔偿经济损失49万余元,但刘某某无力支付,同时,李某某以种地为生,但身体患有疾病,已无力耕种,在其丈夫死亡之前二人借款10余万元盖居住房屋,刘某某的无力赔偿造成李某某生活困难。我院经审查认为,李某某系农村地区困难妇女,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系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为了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我院及时向区妇联通报,并在作出救助决定后将再救助线索移交区妇联,区妇联将李某某纳入重点关心、关注对象,在对李某某进行走访后,也对李某某进行了救助。

    我院将以“如我在访”的精神,坚持不懈地推进矛盾化解,深入践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的新时代枫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