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无障碍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文圣区人民检察院:强化自行补充侦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时间:2023-02-03  作者:  新闻来源: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文圣区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司法理念,聚焦自行侦查五大特性,积极推进法律监督模式转变,对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立体化治理。2022年以来,开展自行侦查案件20余件。

      强化自行侦查“亲历性”, 保障审查起诉的效率和质量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效,维护司法公正,文圣区检察院将“亲历性”审查摆在刑事办案的突出位置,激活自行补充侦查的实践运用,充分履行自行补充侦查权,从“书面”审查向“沉浸式”审查转变,深入案发现场复核复勘,亲自辨明个中真伪,提升事实认定、定罪量刑的精准度。



      强化自行侦查“补强性”, 提高指控犯罪的成功率

      文圣区检察院通过自行侦查进一步完善证据体系,解决证据矛盾,排除合理怀疑,使证据之间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确保指控犯罪证据的充分性,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如朱某某盗伐林木一案中,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盗窃数量与被害人提供的数量不一致,针对这一证据矛盾,办案人到盗伐林木现场实地自行补充侦查,确定林木被盗数量,完善案件证据。



      强化自行侦查“极致性”,彰显检察为民的司法温度

      用足用好自行补充侦查权将案件细节查深查透,最大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如李某故意伤害案,现已发回重审,李某供述其在2009年有一起立功表现,为考证其真实性,文圣区检察院办案人启动自行补充侦查程序,到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调取相关卷宗,并与相关办案人核实情况,查明了李某曾有立功表现这一关键量刑情节,依法提出从宽处罚建议,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用宽严相济的司法温度赢得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肯定。



      自行补充侦查权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权力,对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有着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文圣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履职,不断提高自行补充侦查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彰显检察机关的责任和担当,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