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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圣区检察院在办案中迅速贯彻落实《辽阳市人民检察院、辽阳市公安局关于建...

    时间:2021-12-06  作者:  新闻来源: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文圣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跨省电信诈骗的关联案件过程中,就案件定性、证据标准情况以及法律适用问题与区公安分局进行积极沟通联系,迅速落实《辽阳市人民检察院、辽阳市公安局关于建立沟通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取得良好效果。

    该起跨省电信诈骗的关联案件,由区公安分局移送我院提请逮捕。鉴于今年4月份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够罪标准已发生变化,实践中,公检两家对此类犯罪的认定标准存在一定区别,执法理念尚未统一,直接影响到个别嫌疑人能否达到逮捕条件。为此本院高度重视,由分管检察长主动邀请公安机关共同分析研判,区公安分局由分管副局长亲自带领办案人员到我院进行沟通研究,双方就此类案件的证据标准、执法理念等焦点问题听取了对方的意见,最后就该案如何快速补充证据以及捕后的侦查方向达成一致意见。随后,公安机关加班加点迅速工作,快速补充提供了定罪的关键性证据,完善了证据链条,最终我院将全部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就案件焦点问题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共同围绕侦查、起诉等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研究,加强执法协作,可以有效的提升案件质效,促进司法公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在办理案件中将继续深入贯彻该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制度和释法说理制度,及时会商、通报、反馈刑事诉讼中的疑难问题及遇到的新问题,以统一执法理念,提高案件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