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2021年7月28日,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高检院部署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联合辽阳市文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现场检查活动。
(联合辽阳市文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
检查中发现,文圣区罗大台镇某财超市在售6种过期食品及4个发霉面包。检查中还发现,部分超市存在未按照酸奶外包装上标示的2℃-6℃冷藏要求进行贮存的现象,实际室内常温贮存远不能满足商品外包装上贮存温度要求,极易引发变质现象,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立即扣押过期食品,责令有关超市进行整改,要求其严格规范食品经营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保持巡查常态化,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