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6日,文圣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审查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文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詹克辉组织召开会议,听证会邀请了辽阳市文圣区政协委员、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
会上,案件承办人向参会人员介绍了简要案情、适用的法律和法定情节,充分阐述了对犯罪嫌疑人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会上还听取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案件侦查人员以及听证员的意见,上述人员一致表示同意文圣区人民检察院拟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
对该案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一是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具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二是犯罪嫌疑人赵某某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三是犯罪嫌疑人赵某某认罪认罚,应依法从宽处理。本着化解矛盾的角度提出案件处理意见,这也是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力求“案结事了”所作的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