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程某国等11人涉黑案件,文圣检察院于2020年6月8日指派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接到出庭通知后,该案承办检察官加班加点制作出庭预案,准备讯问题纲、举证题纲等出庭材料。因疫情原因该案通过远程视频“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从6月8日至10日进行三天。
起诉书指控:2007年开始,在辽阳市文圣区庆阳、东京陵地区,逐步形成以程某国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从该组织形成发展至今先后网罗多名具有前科劣迹及两劳释放人员在东京陵、庆阳地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程某国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垄断大排档、开设赌场等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一定的经济实力,程某国通过给乔某等人开设赌场内非法放贷,以支持该组织的存在和发展,同时将房屋动迁所获得经济利益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以及维系该犯罪组织的生存、发展。为确立、维护、扩大组织的势力、影响和利益,该组织按照组织惯例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侵犯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所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具有多次性和手段的多样性,对庆阳地区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慑,严重影响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秩序,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在三天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犯罪事实,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举证、质证后发表公诉意见,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以及定罪量刑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阐述,并对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有理、有据、有力答辩,公诉人说理充分、论据严谨,论证犯罪构成说理透彻,达到步步递进、层层揭露的指控效果。同时公诉人在庭审最后也对本案的警示意义进行了剖析陈述,对11名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也使得旁听群众受到了教育,达到了以案释法、预防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的法治宣传效果。
此案的公开审理,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宣传教育了广大人民群众。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的收官之年、决胜之年,文圣区检察院将继续忠诚履职、攻坚克难,既要在深挖根治上见成效,又要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认真开展“无黑无恶无乱”创建工作,最终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